部门职能: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及法制宣传工作。
二、负责制定院内行政监察、审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贯彻执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督促学院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落实。
三、开展院内有关财务收支、基建维修、经费的使用效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四、监督检查学院内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就业、职称评聘、干部任用、考核评议、招标、收费以及证书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五、完成上级和院党委授权、批准、交办的案件。
六、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受理对学院内的各类检举、控告和申诉,并负责调查处理。
七、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