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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次数:2426 次 来源: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斌

副组长:冯利、王健

成  员:王洪俊、谭禾丰、张勇、薛民、陈越、王安朋、于海泳、曾铄、黄宪卓

职 责: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扩招专项考试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扩招专项考试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  长:王洪俊

职  责:负责与教育厅、省招办沟通,做好招生宣传,协调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发布考试信息录取等。

2、考务组:

组  长:谭禾丰

职  责: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命题、编排考场、组织考试。

3、安全组:

组  长:薛民

职  责:负责校园和考场、保密室等全面安全及车辆停放工作。

4、收费组:

组  长:王安朋

职  责:负责考生考务费的收取、退费。

5、保障组:

组  长:于海泳

职  责:负责考试的全面保障工作(学院的环境卫生、电力供应及考生、家长就餐等)。

6、接待组:

组  长:张勇

职  责:负责院内宣传(条幅等),车辆的调配,家长接待(发放家长须知)及带领家长参观校园。

7、监察组:

组  长:陈越

职  责:负责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监察及接待考生、家长投诉(公布投诉电话)。

8、服务组:

组  长:曾铄、黄宪卓

职  责:负责安排学生干部,为单独招生考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及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年)

A类

B类

C类

1

建筑工程技术

14

42

4

3年

5000

2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6

21

3

3年

5000

3

建设工程监理

6

21

3

3年

5000

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4

42

4

3年

5000

5

工程测量技术

15

55

5

3年

5000

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

21

3

3年

4800

7

建设工程管理

6

21

3

3年

5000

8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6

21

3

3年

5000

9

给排水工程技术

15

55

5

3年

5000

1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6

21

3

3年

5000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2、A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B类招生计划只招收退役军人;C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报名、缴费及体检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3.报名网址:http://www.lncjxy.com(报名入口)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于8月21日-23日(第一阶段)、11月20日-22日(第二阶段)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和退费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网银缴费时间: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2.根据《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

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报到

    具体事宜见录取通知书。

四、命题、考试及违规处理

(一)命题管理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A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果,

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数学10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

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B、C类考生: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第一阶段)  

             2019年11月23日上午(第二阶段) 

3、考试地点: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教务管理

根据考生的专业基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省里的相关文件具体执行,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同时,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就业择业能力。

(四)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控制分数线要求,总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报考A类考生,按照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报考B类C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

到低依次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录取结果及录取审核

(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第三批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于审核结束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两个阶段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招生咨询、申诉及举报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86609919   13804900399

              024-86609918   13604900499

高职扩招咨询QQ群:732220015

考试申诉举报电话:024-88797836

九、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2

8月21—23日(第一阶段)

11月20—22日(第二阶段)

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

3

8月24日(第一阶段)

11月23日(第二阶段)

考试

4

8月24日—8月25日(第一阶段)

11月23日—11月24日(第二阶段)

评卷、汇总成绩

5

8月26日(第一阶段)

11月25日(第二阶段)

公布成绩、预录取结果

6

9月20日前(第一阶段)

11月20日前(第二阶段)

学院到省招考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